大名縣一老漢欠債外逃 被依法逮捕
邯鄲大名縣一老漢與他人因合同糾紛打官司敗訴后,不但不及時賠償對方,還變賣家中能執(zhí)行的財產(chǎn),并外逃長達5年之久。3月5日,犯罪嫌疑人卞某因涉嫌拒不執(zhí)行判決、裁定罪被大名縣檢察院批準逮捕。
大名縣村民薛某購買了一輛貨車,主要經(jīng)營運輸小麥,他雇用卞某為押車員。2005年5月22日晚6點左右,薛某將6萬元小麥款交給卞某,委托其到河南省長垣縣拉小麥,并負責驗質(zhì)、付款及隨車處理相關(guān)事宜。卞某將6萬元小麥款放到車下小鐵箱內(nèi)并鎖好,鑰匙自己保存。次日上午9點左右,卞某在河南給薛某打電話說6萬元小麥款不見了。爾后,薛某將卞某告上法庭。2007年4月23日,該縣法院判決卞某賠償薛某6萬元小麥款。
該案判決后,卞某不履行法院判決義務,并外逃。薛某向法院申請執(zhí)行后,縣法院從2008年6月至2010年12月3日先后查封了卞某的小麥2000斤、玉米2800斤和一輛農(nóng)用三輪車。在查封期間,卞某竟然將縣法院查封的物品進行變賣,致使法院無法執(zhí)行。2011年5月,該縣公安局對此案立案偵查,并上網(wǎng)追逃卞某。2012年2月23日,卞某到河北省涉法涉訴聯(lián)合接訪中心投案自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