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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1. 江歌遇害案劉鑫首次回應事發(fā)全過程 江歌劉鑫案最新消息

        來源:網(wǎng)絡媒體平臺 編輯發(fā)布:信息港小編 發(fā)布時間:2017-11-14

         2016年11月3日,女留學生江歌在日本公寓門前被殺害。兇手是室友劉鑫前男友,劉鑫先江歌一步進門得以幸存。江歌媽媽在案發(fā)近300天后見到劉鑫,兩人相談許久,劉鑫最終沒有得到江歌母親的諒解。劉鑫說不管將來能否被原諒,自己都不會說話傷害對方了,并首次回應“當時是否鎖門”這一問題。案發(fā)當天下午,劉鑫前男友陳世峰突然出現(xiàn)在江歌和劉鑫租住的公寓,在門口“按門鈴”“堵住貓眼”“自言自語”。


        當時劉鑫獨自在屋內(nèi),對陳找到她的住址很意外,她不想見陳,于是微信叫江歌回家,幫助和陳世峰交涉。江歌趕回后,請陳世峰離開,陳未聽從,雙方發(fā)生短暫的言辭沖突。之后陳世峰一直尾隨劉鑫到打工的拉面館,路上威脅劉鑫“不復合就用自己的方式解決”。在采訪中,劉鑫描述了她當時對陳這些行為的判斷......劉鑫承認江歌的死與自己有關(guān),但也強調(diào),“我真的沒有鎖門。警察來了我是直接推門的,完全沒有先開鎖再推門的印象。”


        劉鑫描述事發(fā)過程:

         劉鑫對《局面》表示,因為前男友找來要求復合,她拒絕后被一路跟隨。因為有些害怕,就讓江歌下班后在車站等她一起回去。

          到家后,劉鑫因為來例假,先回屋換衣服。在門外的江歌卻遇害了,時間是3日凌晨0時15分左右。

          警方發(fā)布通告稱,劉鑫聽到門口的撞擊聲和呼喊聲后報警。當警方趕到時,江歌已倒在二樓走廊的血泊中,其頭部遭利刃砍傷,傷口長達10厘米,頸部和手部也有多處刺傷,送醫(yī)兩小時后因失血過多而亡。

          兇手是劉鑫的前男友,陳世峰。

          被擋住的貓眼

          中野地區(qū)是東京人口密度最大的地區(qū)之一,以住宅區(qū)為主。去年11月2日下午4時許,一陣吵鬧聲打破了平靜。

          “聽到二樓嚷嚷了一段時間,說的也不是日語。”住在一樓的房東告訴重案組37號。

          房客是24歲的江歌,及兩個月前與男友分手后搬來的劉鑫。

          劉鑫在接受《局面》專訪時表示,這之前,自己睡覺聽到門鈴響了。她通過貓眼看了下,走廊沒人。隨后,門鈴再次響起。但貓眼被擋了,什么都看不見。

          聊天記錄顯示,劉鑫告訴江歌,陳世峰給自己打電話了,讓江歌快回來。

          因為性格不合,她與陳世峰分手并搬離其住處。“分手后我們沒有聯(lián)系,除了10月12日我生日那天,他到我打工的地方送禮物。”劉鑫告訴《局面》。

          按劉鑫說法,她聽到江歌在屋外大聲問,“你怎么知道我家地址?請你馬上離開!”。江歌進屋后過了一會兒,兩人因為晚上要打工,就一起出門。

        江歌案劉鑫否認反鎖屋門 稱自己也很痛苦想過輕生

          ▲去年11月5日下午,警察守在東京中野區(qū)江歌住所門口。受訪者供圖

          劉鑫回憶,看到陳世鋒在門邊站著,低著頭,跟著她們下樓,并訴苦說最近過得不好,睡也睡不好。

          “三叔(江歌)拉著我的手說,少女趕緊走”。劉鑫說,一路上兩人都沒回頭看。

          劉鑫回憶,到中野站后,陳世峰跟著她們上了車,站得很近,但一句話沒說。到新宿站自己轉(zhuǎn)車后,他也跟著,發(fā)了一堆想復合的短信。“我很平和地告訴他,不可能復合。對方有一點威脅,但我想著他只是說說”。她說,自己給江歌發(fā)微信,說有點害怕。

          野餛飩與沒打開的門

          當晚10點半左右,江母和往常一樣與江歌微信通話,直到0點8分。

          “談了好多,我心疼孩子,囑咐她打工不要太累。她說,別人家孩子出國留學都是家里有錢,她是拿媽媽后半生的養(yǎng)老錢,有什么理由不努力,還說等工作了每月給我發(fā)退休金。”江母告訴重案組37號,女兒還提到,劉鑫下班害怕一個人回家,她在車站等其一同回去。

          劉鑫告訴《局面》,自己從車站出來,就看到江歌在樓梯口等著。江歌打包了聚餐沒吃完的東西,還特意買了餛飩。路上兩人開著玩笑,還計劃找個碗盛著,到家門口吃野餛飩。

          她的說法是,自己剛好來了例假,到家就去找換洗衣物。換褲子時,聽到外面“啊”了一聲,很高,很急。

          在接受《局面》專訪時,劉鑫提到,覺得是江歌的聲音,就往外跑,但門要先擰一下才能推開,“我被一個非常大的力‘砰’地彈了回來”。劉鑫說,當時貓眼被堵,她看不到發(fā)生什么,再加上自己膽小不敢出去,只能報警。

          11月4日,東京警方發(fā)布通告稱,江歌室友聽到門口的撞擊聲和呼喊聲后報警。但警方趕到時,江歌已倒在二樓走廊的血泊中,其頭部遭利刃砍傷,傷口長達10厘米,頸部和手部也有多處刺傷。送醫(yī)兩小時后,江歌因失血過多而亡。

          屋門有沒有被反鎖?

          江歌母親認為,女兒是替劉鑫去死的,因為兇手是她的前男友陳世峰。

          劉鑫告訴《局面》,此前江歌和陳世峰沒有太多接觸。“他是來找我的,三叔替我打抱不平,才惹怒了他。如果知道是陳世峰的話,我拼死也會出去的。但當時真不知道是他,真的沒敢出去”。

          江歌母親不能釋懷的是,女兒在門外遇害,而室友劉鑫卻在最需要幫助的時候,沒有開門讓她進去。

          劉鑫表示,報警后,自己一直沒有勇氣再打開門。“警察跟我說三叔去世,我就一直在那兒道歉。”她說,兩人住在一起,而且當晚一起回家,三叔在外面受傷,自己卻沒有勇氣出去看一眼,“真的到現(xiàn)在都后悔”。

          江歌母親在日本請了律師,復印了案卷,也看了警方取證,她堅持認為,劉鑫提前進屋并將門反鎖,導致江歌遇害。

          劉鑫則否認反鎖屋門。“我一直都沒有鎖,被彈回來后,還捶門,問三叔怎么回事。然后我又擰,完全推不開。”她告訴《局面》,自己立馬拿手機報警了。

          殺人兇手陳世峰

          劉鑫對《局面》表示,真的沒有想到兇手會是前男友陳世峰。“總覺得殺人犯這種事隔著我很遙遠,陳世峰再壞也沒想過他會去殺人,我真的有點接受不了”。

          她回憶,兩人剛認識時,覺得陳世峰人挺好,斯斯文文的。熟悉以后,他說自己房子大,讓劉鑫搬過去住。

          同居后,劉鑫說發(fā)現(xiàn)陳世峰性格陰郁,非常消極。“經(jīng)常說打工的前輩怎么欺負他,又怎么瞧不起他,每天都抱怨很多。我說打工地方非常多,隨便換一個就好,他又覺得還要面試很麻煩。寧愿天天抱怨,也不愿換個工作。”

          她認為,陳世鋒還很愛糾根問底,“非得辯出個對錯”。劉鑫舉例,看電影時,他提個電影名字,說特效是一個人做的。她隨口說沒看出來,他就非要講是怎么回事,一定要讓她接受。她說了句不想聽這么多東西,陳世鋒就會說她無知,然后兩人就吵起來。

          發(fā)現(xiàn)不好相處后,劉鑫打算搬離,“他就威脅我,說別以為搬進來就能搬走。”

          劉鑫對《局面》表示,搬走時二人也因一點小事吵起來。她收拾包、手機、iPad等要走時,陳世峰又往回拖,兩人推搡起來,她就磕碰受傷了。

          “我一看狀況失控,就給打工的阿姨打電話,去了她家。”劉鑫告訴《局面》,當時有種終于逃脫的感覺,想要徹底離開,并明確提出分手,不要再有糾纏。

          她回憶,此后,二人沒有太多接觸。除了10月份生日那天,快凌晨時,她坐公交車回家時,陳世峰也在車站。“他跟著我上車,說剛才在店門口。”劉鑫說,自己當時既驚訝又害怕,他如何知道自己那天打工,又如何知道這個點下班?

          陳世峰是來送禮物的,面膜、寵物小精靈模具等零碎物品,裝在一個袋子里。劉鑫提到,自己怕如果不接受對方不下車,也不想讓他知道自己住址,就收下了。此后,陳世峰跟她發(fā)微信說“生日快樂”,就再也沒有聯(lián)系,直到出事當天。

          那個裝禮物的袋子,她扔在家里一個角落。她對《局面》表示,沒跟江歌說過這事,“她會很生氣的,以三叔的性格,肯定會拎著給他送到家門口。”

          “三叔”和“少女”

          江歌火葬那天,劉鑫說可能是出現(xiàn)幻覺,耳邊一直圍繞三叔的話:少女,我要走了,我要走了。

          她提到,自己經(jīng)常夢到江歌。夢里三叔叫她少女,用日語問她穿什么衣服去拍照?然后兩人去挑和服。夢很真實,就連去所去店鋪的店長的臉都很清晰。

          劉鑫告訴《局面》,以前兩人遇到過租畢業(yè)和服的宣傳。“我說省吃儉用也得拍一套,如果畢業(yè)時間不一樣,就換著穿一下,拍一套和服留念”。

          那時,她還住在學校宿舍。因為要準備考大學院,室友又比較吵,就申請換到江歌的宿舍。“我們是4人宿舍,她們說宿舍里都叫外號,大叔、二叔、三叔這樣,我去的那天穿著裙子,她們就叫我少女”。劉鑫回憶,室友相處和諧,有說不完的話。

        江歌案劉鑫否認反鎖屋門 稱自己也很痛苦想過輕生

          ▲江歌(左)在微博上發(fā)布的照片。微博截圖

          和男友分手后,江歌提出讓她來住。“說實話,打工的阿姨對我好,畢竟是外人,不像跟三叔那么親。所以她主動提出讓我來住,我真的很開心,挺感動。”

          江歌媽媽卻提到,女兒告訴她,劉鑫不太買東西,垃圾也不太倒。

          “剛住那半個月情況特殊,打工地方一個前輩的老婆要生孩子,所以我加了夜班,每天回家差不多就凌晨了。”劉鑫表示,自己真的沒有時間買東西、打掃衛(wèi)生。前輩回來上班后,她才閑了下來。她告訴《局面》,“有時兩人轉(zhuǎn)著轉(zhuǎn)著去買個水果,三叔比較節(jié)約,不舍得買。遇到水果便宜我就買兩個,一起吃。”

          被騷擾的“受害者”

          江歌母親每天都數(shù)著女兒離去的日子。近300天過去,她一直想找到劉鑫,了解女兒遇害詳情,但對方一直沒有露面。

          不見面也不回微信,江歌母親把劉鑫的一些信息發(fā)布到網(wǎng)上。

          “事情還沒解決,她就把我照片暴露出來,我很不開心。你為什么不通過警察去了解事情呢?為什么要用這種方式來喊我,為什么用公眾的方式?”劉鑫告訴《局面》,自己氣憤之下提到“不再管江歌這事”。

          江歌母親說,劉鑫和女兒在日本住一起,又是青島老鄉(xiāng),兩家隔得只有十公里,但從事發(fā)到今年5月,劉鑫及父母都沒有聯(lián)系過,她又把一些信息發(fā)到網(wǎng)上。

          劉鑫表示,家里騷擾電話和短信,一天24小時不停,全是謾罵。就連她唯一感到輕松的、上了幾天班的地方,都有媒體去。被辭退后,她就一直待在家里。

          “我一個大活人,有手有腳,有腿有腦子,卻不能出門。”劉鑫對《局面》表示,這么多天不聯(lián)系江母,是做錯了,但憑什么所有信息,就連身份證號碼、父親車牌號都能公布,這不是應該保密的嗎?

          劉鑫還提到,兩個人住在一起,一個活了,一個死了,她也非常痛苦,也有過輕生想法。“警察跟我說,你也是受害者,但我從來沒有把自己當受害者看待。我們家受到比殺人犯更嚴厲的懲罰,他最起碼現(xiàn)在活得安安穩(wěn)穩(wěn)的”。

          與母相依為命的“小歌子”

          微博照片里,24歲的江歌露出牙齒微笑著。她身高165cm,皮膚白皙,臉頰瘦長,戴著黑框眼鏡,一副文質(zhì)彬彬的模樣。

          江歌出生于山東青島某村落,家境并不富裕。

          江歌表哥告訴重案組37號,2015年4月,考慮到每年十來萬的留學費,以及人身安全問題,親戚們都反對她出國留學。但一心想過平淡日子的江母,在關(guān)鍵時刻賣掉一套房,存了20萬銀行保證金,支持女兒。

        江歌案劉鑫否認反鎖屋門 稱自己也很痛苦想過輕生

          ▲江歌從小與母親相依為命。

          機場送別那天,看到女兒轉(zhuǎn)身進了安檢,她便哭開了。“不放心她一人在國外,好在江歌爭氣,不僅順利考取法政大學管理學碩士,還一直堅持打工。”江歌表哥回憶,妹妹總是報喜不報憂,只是偶爾才會私下說,學業(yè)很忙,要做市場調(diào)研,還在勤工儉學,覺得辛苦。

          《日本留學打工限制》規(guī)定,在日留學的本科生和研究生,一周工作時間為28小時。同時做兩份工的江歌,每周都打工28小時。

          江歌曾告訴表哥,一月能賺五六千,交完約6萬日元(約合4000元人民幣)房租后,還略有盈余。她心疼母親不容易,希望畢業(yè)后能在日本找個好工作,多積累些工作經(jīng)驗,就回國好好陪母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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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▲江母說,女兒是她快樂的源泉。

          母女倆相依為命20余年。在江母眼中,“小歌子”是她生命的全部。

          為了供女兒讀書,她批發(fā)布料,再做些衣服,到集市上賣。后來她開了超市,早上7點經(jīng)營至夜里10點才關(guān)門。“她不想孩子過得比別人差,一直很拼。”江歌表哥說。

          去年8月,想念女兒的她第一次來到日本,江歌用打工的錢給她買了昂貴的手表和項鏈。往年,她過生日,女兒也總會買些裝飾品。

          她對生活滿懷期待。去年4月江歌入學讀碩士時,她聽從了女兒勸慰,轉(zhuǎn)讓經(jīng)營三年的小超市。想著換份輕松的工作,她去考了月嫂證書。沒想到,工作還沒找到,便聽到女兒的噩耗。

          請愿活動

          12月14日,日本警方將對殺害江歌的陳世峰以殺人罪正式起訴。

          早在8月14日,江歌母親就在網(wǎng)上發(fā)起簽名活動,請求判決陳世峰死刑。

        江歌案劉鑫否認反鎖屋門 稱自己也很痛苦想過輕生

          ▲江母今年8月發(fā)布請求判決陳世鋒死刑的簽名“上申書”。

          劉鑫告訴《局面》,這個活動還簽到了自己回國后打工的學校。“她特別希望能把陳世峰判死刑。我也是這么希望的,但不知道該做什么”。她說,唯一能做的,就是偶爾發(fā)個郵件,問日本警方目前進展。

          劉鑫還透露,被通知兇手是陳世峰時,警方做筆錄讓她填選項,她申請了死刑,并蓋章簽字。“肯定接受不了他就判了十幾年。他憑什么殺個人那么輕松,他自己十幾年就償還了,償還不了。”

          相關(guān)法律人士認為,就江歌案來說,判決為死刑的可能性并不大。

          一位曾在日本學習法律、回國后從事日本方面訴訟的律師告訴重案組37號,日本雖有死刑,但在判決和執(zhí)行方面非常謹慎。根據(jù)日本相關(guān)法律,故意殺人罪一般會判處死刑、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,而判決死刑的基準是蓄意謀殺,且被害人在兩人以上。

        江歌案劉鑫否認反鎖屋門 稱自己也很痛苦想過輕生

          ▲今年11月,江母赴日舉行聯(lián)名簽字活動。

          對于目前的簽名活動,上述律師認為,這屬于個人方面的努力。屆時法官收到簽名申述,可能會考慮到犯罪嫌疑人、被害人都是中國人,而對量刑予以考量。“但日本的法官相對獨立,還是以法律和判例為依據(jù),不容易被輿論左右。”

          陳世峰為什么會殺人?劉鑫對《局面》表示,這個本人不說的話,誰也無法猜到。

          她說,開庭當天,自己一定會以證人身份出庭。一定要為江歌討回一個公道。“我一定要去,問問他動機是什么?為什么要把人殺死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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