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北最新最全高考優(yōu)惠加分項目出臺 取消奧賽等4項
經教育部和河北省人民政府批準,河北省制定了調整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方案。河北取消奧賽等4項全國性高考優(yōu)惠加分項目,保留和完善5項全國性加分項目;地方性加分保留農村戶口獨生子女加10分;同時符合多種加分條件取最高項分值。
取消4項全國性加分項目
自2015年1月1日起,取消4項全國性加分項目。對2014年12月31日前已經獲得相關加分資格的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(yè)考生,采取過渡辦法,加分項目暫時予以保留,加分分值降為5分,2018年起全部取消。
具體為:
1.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前六名,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前六名的。
2.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(含)以上稱號且在報考當年經省教育廳專項資格認定合格的。
3.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(數學、物理、化學、生物學、信息學)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、二、三等獎的。
4.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(chuàng)新大賽(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(huán)境科學實踐活動)、“明天小小科學家”獎勵活動、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、二等獎,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(huán)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獎項的。
保留和完善5項全國性加分項目
對教育部提出保留和完善的5項全國性加分項目,加分分值不變,適用范圍不變。
具體為:
1.少數民族自治縣的少數民族考生增加10分。
2.歸僑、歸僑子女、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增加10分。
3.烈士子女增加20分。
4.自主就業(yè)退役士兵增加10分。
5.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(含)以上或被大軍區(qū)(含)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增加20分。
地方性加分保留農村戶口獨生子女加10分
河北省地方性加分項目有3項,分別是農村戶口的獨生子女、散居的少數民族考生、僑眷高知子女。按照國家“大幅減少地方性高考加分項目”、“鼓勵逐步全部取消”的要求,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僑眷高知子女加分項目和散居的少數民族考生加分項目,保留農村獨生子女加分項目,加分分值不變,加分范圍只適用于河北省省內高校招生。
同時符合多種加分條件取最高項分值
需要提醒考生的是:根據國家規(guī)定,錄取時,對于同時符合多種國家加分條件的考生,省教育考試院取最高的一項分值作為考生投檔附加分。同時具備國家和河北省加分條件的考生,投檔時,省外院校使用國家加分,省內院校使用國家加分與省內加分最高一項。即:按考生統考總分基礎上增加優(yōu)惠分數投檔,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。
關于優(yōu)先錄取的規(guī)定
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(zhàn)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,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,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,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(qū)和西藏自治區(qū),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,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(qū)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,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,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,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,參加高考并達到有關高等學校投檔線的,應予以優(yōu)先錄取。